XX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X XX 县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死灰复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依照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朔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集中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管理,逐步健全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 全县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治理内容 1、再查安全隐患。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场地,如符合举办条件,但在卫生、消防、环境、食品餐饮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立即停办,限期整改。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

 2、再查办学资质。一是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证件;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二是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在规定时限内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3、再查超前、“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收费等要向县教育局进行备案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4、再查违规招生及宣传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招生虚假宣传行为和虚构名校名师或外籍教师授课等虚假违法招生宣传行为。

 5、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全面落实《XX 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整治“三乱”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坚决查处公办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以及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并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四、实施步骤 本次“回头看”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部署摸底阶段(2020 年 7 月 20 日前完成)

 (1)成立机构,明确职责。由县政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成立 XX 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领导组,明确各自职责。

 (2)组织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时间,摸底排查。利用一周时间,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收费、招生宣传等情况,摸清底数、查明问题,详细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为分类治理奠定基础。

 2、集中整治阶段(2020 年 7 月底前完成)

 按照“审批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思路,根据联合执法摸排的情况,评估审核,分类逐一提出处置意见,该补办审批手续的补办审批手续,该整改的依法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3、迎接省教育厅专项督促和检查(2020 年 8 月 1 日至2020 年 8 月 20 日完成)

 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回头看”,逐一落实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手续是否补办、要求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取缔的是否已经取缔,持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巩固专项成果,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

 五、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校外机构办学许可的审批管理以及任职教师条件的审核,牵头组织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教育局批准正式设立的营利性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登记;对未取得教育局审批、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擅自从事青少年儿童教育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查处;对擅自印发招生广告的培训机构和印刷企业进行查处。对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查处。

 县公安局: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严肃处理阻碍依法执行公务行为;严肃查处非法出租民房、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应急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进行查处。

 县民政局:对教育局批准正式设立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登记。

 县人社(劳动)局:负责监督培训机构所聘教师购买社保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对批准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具体的安全应急方案和措施。

 县广播电视台: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守法诚信的校外培训机构先进典型,树立培训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对违法违规的不良培训机构和不法行为及时曝光,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县级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研究和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成立 XX 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和联合执法工作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成教室负责日常事务及协调联络工作。

 2、建立工作机制,平稳有序推进 (1)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严格时间节点,明确阶段目标,有计划推进整治工作。

 (2)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通过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发动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形成震慑。

 (3)形成合力,分类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领导组各成员单位需协调联动,及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出现的特殊情况及时召开联席会,并提前做好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联合执法组由相关成员单位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精的工作人员组成,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结果认定到位,切实维护好学生和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在专项整治中,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问题严重,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现场下发《停办通知书》,并限期退还学生费用。本次专项整治要及时公布查处情况,形成高压态势。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观,不盲目跟风和攀比,正确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有效减轻子女课业压力和校外培训负担。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不参加非法教育机构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不选择无证、无资质的培训机构。

 附件:XX 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领导组